台州首个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建立
3月10日,在植树节来临之际,台州仙居县人民法院、仙居县人民检察院、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淡竹乡淡竹村联合举行台州全市首个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揭牌仪式,并现场签署《护绿“三地”协议》。
仙居山地丘陵等地貌类型丰富,具有良好的生态自然基础。近年来,仙居法院、检察院不断发挥司法护航生态环境作用,积极引导被告人采取异地补植、补植复绿等生态环境修复措施代替传统的经济赔偿,着力打造浙江“大花园”仙居样本。2021年以来,共有9名被告人缴纳生态修复补偿金210万余元用于补植复绿、增殖放流、野生动植物保护等。
目前,新揭牌的基地设有生态修复、保护教育、生态观赏三大功能区。违法行为人非法采伐的珍贵树木将补种在生态修复区,由当地村委会进行管理养护。保护教育功能区用于展示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滥伐林木等损害生物多样性的反面案例。生态观赏功能区则种植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公益诉讼案件中缴获的国家保护植物。后续将会增设增殖放流功能区,便于长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修复被损毁的渔业资源。
“新建立的基地,是法院和检察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一个生动体现。我们期待基地能在淡竹村落地生根,激励村民们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好生态环境。”仙居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朝阳说,“今天,我们还让6个涉案当事人过来补植复绿,通过活动让他们接受教育,学会保护环境。”
当天,法检干警和相关工作人员共种植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金豆110株。“下阶段,我们将联合相关部门,让基地真正成为集生态修复、成果展示、普法宣传、警示教育于一体的生态保护‘样板地’。”仙居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吴雨雁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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