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西藏网 > 即时新闻 > 地方

每所中小学至少配1名法治副校长

发布时间:2022-02-18 10:43:00来源: 北京日报

  本报讯(实习记者 何蕊)昨天,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出炉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该《办法》自今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定每所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

  会上,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邓传淮介绍,法治副校长是指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推荐或者委派,经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聘任,在学校兼任副校长职务,协助开展有关工作的人员。法治副校长的职责包括开展法治教育,以及协助开展保护学生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参与安全管理、实施或者指导实施教育惩戒、指导依法治理等。

  《办法》要求每所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并优先为偏远地区、农村地区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为扩大选择范围,《办法》将年龄不超过65周岁、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也纳入聘任范围,希望更多热心教育的法治工作者贡献力量。在聘任机制上,《办法》规定由教育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聘任计划,建立法治副校长人员库,并组织学校选聘。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副厅长李峰介绍,截至2021年9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共有近4万名检察官在7.7万所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四级检察院共有15606名院领导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其中检察长3205名,实现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指导各地各校尽快实现每所中小学配备至少1名法治副校长的工作目标;鼓励各地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提升培训效果,为法治副校长履职提供有力保障;定期对本区域内法治副校长的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法治副校长予以表彰、奖励。

(责编: 李文治)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或“中国西藏网文”的所有作品,版权归高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