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深做实 打造林长制“升级版”
政策解读
日前,我省出台《山西省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山西省林长制省级会议制度》《山西省林长制省级工作督查制度》《山西省林长制省级部门协作制度》《山西省林长制省级工作报告制度》《山西省林长制信息公开制度》五项配套制度,着眼提升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制度层面完善林长制体系,强化责任落实,推进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实现“林长治”。
以督查明任务
推动林长全面履职
近年来,我省把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定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十三五”期间完成造林2300余万亩,2021年在林长制的推动下,我省再次超额完成500万亩年度营造林目标任务。
为持续巩固生态保护修复成效,我省出台《方案》,由省(市县)林长办在每年年初制定资源清单和工作清单,并将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纳入问题清单,使林长知晓责任区域内林草资源总体情况、林草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五级“林长制”管理体系。
《方案》提出,要坚持党委领导、党政同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林草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并要求健全完善总林长发令制度,号令同级和下级林长履职尽责。目前,我省由省委书记、省长共同担任省级总林长,各位副省长担任省级林长,全省3.37万名林长已全面履职,林草资源保护发展有了“主心骨”。
林长制改革启动以来,我省党政领导以上率下推进林草资源保护发展,两位省级总林长先后就林草资源保护发展进行调研,指导全省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省级林长针对资源保护、生态修复、护林防火等重点工作先后在各自责任区域开展巡林督查。
“省级林长巡林督查每年不少于一次,市级林长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县级林长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方案》和《山西省林长制省级工作督查制度》对省、市、县三级林长常态化开展巡林督查作出了明确规定。并根据主体不同,将督查分为省级林长巡林督查、省林长制办公室综合督查和林长制成员单位专项督查。
“开展林草综合督查对于检验各地林草资源保护发展落实情况,科学研判林草工作整体进展成效,推进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推进林长制工作以来,省级总林长、副总林长和林长积极开展巡林督查,谋划发展、解决问题,对全省林草系统找准目标方向、把握发展重点、谋划工作举措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省林草局党组书记、局长、省林长制办公室主任袁同锁表示。
以考核强职责
健全政策制度体系
全面推行林长制,“林”是主题,“长”是关键,“制”是基础。《方案》和五项配套制度是建立健全我省林长制基础性、框架性政策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构建形成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同配合抓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强大合力的重要支撑。
本次出台的林长制五项配套制度中,省级会议制度主要用于规范林长制工作议事程序,分为省级总林长会议、省级林长会议和林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其中总林长会议每年召开不少于一次;省级工作督查制度明确了林长制工作督查的内容、方式和程序;省级部门协作制度明确了17个省级成员单位林长制工作职责,用于需要跨部门协作事项的推动解决;省级工作报告制度以促进林长制工作交流、便于各级林长掌握情况、加强过程管理为主要目的,涵盖工作清单、简报、专报、通报、总结报告等具体内容;信息公开制度主要规范林长制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和时限,是提高林长制工作透明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管的一项重要制度。
林长制是一项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我省以林草资源总量、增量和质量为重点,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明确考核程序,注重考核结果应用,力促运行高效的林长制制度体系形成,确保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方案》明确要求,从2022年开始,省林长办将对市级总林长、省直国有林管理单位林长按年度和任期实行量化考核,同时作为地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林长制是手段,“林长治”是目标。“下一步,省林长办将从制度层面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完善省级考核办法,重点围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的目标任务,将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重要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建立上级林长对下一级林长的考核长效机制,强化和压实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推行林长制的主体责任,真正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省林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守孝介绍。
以创新拓成效
加速林长机制改革
林长制改革是党中央站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实施的一项林草领域综合性改革。全面推行林长制,对强化地方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主体责任和主导作用,解决林草资源保护内生动力问题、长远发展问题、统筹协调问题,聚集社会资源和力量推进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直以来,我省林草生态建设保持强劲势头,但也面临林木成活保存压力加大的现实问题。为此,《方案》明确提出“扎实推进网格化源头管理,将区域内林草资源划定网格,明确管护责任,做到全域覆盖”“确保每个网格都有相应的管护人员和基层林长负责,推动林草资源保护责任和措施落实落地,做到守林有责、守林尽责、失责必究”。
林长制改革来源于基层实践,最终要运用于基层实践。《方案》还提出“尊重和支持基层在落实林长制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鼓励各地在组织、制度、管理、模式等方面大胆创新”。
“下一步,省林长办将督查各地建立健全林长制政策制度,鼓励各地制度创新,积极推动‘林长+检察长’‘林长+护林员’等‘林长+’制度体系建设,丰富林长制改革内涵。”省林草局资源处处长王弟说。
同时,我省还积极推动林长制智慧平台建设,构建分级管理、数据共享、全域覆盖的信息化管理体系。全面推行林草资源网格化管护,科学合理划定管护网格,实现林草资源管理管护全覆盖。(记者张丽媛)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或“中国西藏网文”的所有作品,版权归高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