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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论坛】坚持“两个毫不动摇” 实现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02-27 15:36:00来源: 光明日报

  作者:刘志阳、孙孟子(分别系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首席专家、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博士生)

  一年春作首,万事行为先。农历新年伊始,各地纷纷召开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做优做强。福建省召开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座谈会,鼓励民营企业家敢闯敢试、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安徽“新春第一会”聚焦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表扬先进,为民营企业加油鼓劲。各地有关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春举措,是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基本方略的最好体现。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要不断完善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体制机制,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联组会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正确理解党中央方针政策,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实现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当下,必须亮明态度、排除干扰,切实把“两个毫不动摇”落到实处,推动实现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必须充分认识到,“两个毫不动摇”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相互合作、相互促进,共同承担着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任。无论是经济总量、税收,还是就业、创新等,民营经济都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实践表明,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必须充分认识到,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征程中,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也面临新的战略机遇期。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这是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民营经济可以发挥自身作为市场创新主体的作用,做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通过努力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在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发挥更大作用。

  健全法治环境,落实“两平一同”。法治环境的完善是消除制度不确定性因素的治本之策。健全的法律法规厘清了执法单位的权力边界,维护了民营企业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和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是促进民营企业行稳致远的前提。要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拓展民营经济的市场发展空间。实施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打破各种各样不合理的市场“潜规则”,从制度上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推动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政策,消除针对民营企业的歧视性政策,健全司法执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完善民营经济相关法律体系,加快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进程,努力以法律硬实措施来巩固民营经济发展的合法地位。据悉,司法部已经会同有关部门启动了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工作。一些地方如浙江省出台了《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为维护大中小民营企业切身权益提供了法规依据。

  加强政策协同,强化政策支持力度。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而且需要打好政策“组合拳”。单个政策的助推作用相对有限,只有形成政策合力,才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动力。必须强化政府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做好涉企政策之间的沟通和协调,统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财税、货币、就业、产业等相关政策的内容和出台时机,在减少政策重复同时堵住政策漏洞;必须提高涉企区域政策之间的兼容性和联动性,坚决反对短视的地方保护主义和“山头主义”,破除行政分割的藩篱,打通各地区之间的政策壁垒,降低民营企业在跨区域市场经营中所承担的不必要制度成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省市市场监管局共同签署“长三角地区公平竞争政策一体化推进合作协议”,就是政策协同的具体案例。在强化政策协同基础上,应进一步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家在经济政策制定中的参与机制,拓宽并畅通民营企业家建言献策的渠道,广泛听取民营企业家对经济政策制定的意见和建议,增强涉企政策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协同性,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

  完善涉企服务包,引导民营企业进军新领域新赛道。涉企服务包不仅是一般意义上的支持性政策集合,更重要的是借助服务包可以更好加强政企联系沟通,及时解决民营企业创新创业创造中的实际难题,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实实在在的便利,是新时代政府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创新举措。积极落实涉企服务包,要通过政府部门负责人常态化走访跟踪来实现。对于一些初创高科技民营企业,尤其应该强化包括人才、金融、财税等专业化的创业服务对接,以此激发民营企业家创新创业创造动力,促进更多民营企业进入新产业和新赛道,推动形成新质生产力。

  《光明日报》(2024年02月27日 02版)

(责编:陈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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