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买短补长”要有合理限制
2月18日,一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自己购买了当日从兰州开往广州的K225次列车的车票,打算从湖南长沙前往广东广州,但因挤不上该火车,最终无法乘坐。对此,广铁集团长沙火车站回应,列车到达长沙站时,因一些旅客未在票面到达站下车,继续乘车到前方站,造成列车超员。受其影响,部分正常购票旅客未能在长沙站上车。
类似情况近几年并不少见。实事求是地说,旅客“买短补长”的做法有其现实合理性。《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也明确,旅客在车票到站前要求继续乘车时,在有运输能力的情况下列车应予以办理。当然其前提条件也非常明确。像在春节等出行高峰期间,铁路运力本就很紧张,“买短补长”的做法明显就不合适,并且很容易转化为一种投机取巧行为,侵害正常购票却还未上车的旅客的权利。有鉴于此,需要有关方面积极作为,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缓解供需矛盾,特别是在出行高峰期,要加大运力,更加科学、公平、合理分配长短途车票,指导旅客有序出行,对“买短补长”行为进行“时间范围”的合理限制等,让“买短补长”制度释放最大善意,切实保障旅客的合法权益。 (王心悦)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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