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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抚幼 中国提高三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发布时间:2023-09-01 11:12:00来源: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8月31日电 (记者 赵建华)中国国务院8月31日宣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其中,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现行每孩每月1000元(人民币,下同)提高到2000元。即,每个孩子从出生到完成学历教育,父母每个月可以在税前扣除2000元,每年2.4万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

  这是围绕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中国作出的最新规定。近年来,围绕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教育、养育、住房、医疗、养老等重点支出领域,中国陆续设立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七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在每月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基础上,再予以叠加扣除,兼顾家庭的差异性负担和支出。

  但进一步减轻生育、养育和赡养负担的呼吁较多。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下称负责人)介绍,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三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利于进一步减轻家庭抚养赡养负担,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也有利于提高居民消费意愿和能力。

  负责人说,如果纳税人已按原标准填报享受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多缴的税款可以自动抵减本年度后续月份应纳税款,抵减不完的,可以在办理2023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继续享受。如果纳税人还没有填报上述三项专项附加扣除,自9月份纳税申报期起,可由任职受雇单位按照提高后的新标准扣除,也可在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照新标准申报扣除。

  政策公布的次日,纳税人预缴个税时便可以按新标准填报扣除,这将直接降低许多人的个税负担,实现当期减税效应。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李旭红分析,三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后,居民税后可支配收入水平随之提高,从而增加福利、改善民生、带动消费,助力经济恢复、市场信心提振。

  提高三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同时,中国还把政策执行时点回溯至2023年1月1日。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梁季说,这样能确保纳税人最大程度享受政策红利。众多受益者中,不乏“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中产阶级群体。精准的税收优惠政策,将对提振消费产生“杠杆效应”。(完)

(责编:陈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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