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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刚更新就出现在盗版网站上 网络文学盗版乱象调查

发布时间:2023-07-26 16:33:00来源: 法治日报

  ● 在网络文学兴盛的今天,文字盗版成为与行业相伴而生的顽疾。中国版权协会发布的《2021年中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与发展报告》显示,多数网络文学平台每年有80%以上的作品被盗版;82.6%的网络作家深受盗版侵害,其中频繁经历盗版的比例超过四成

  ● 在数起网络文学侵权案中,犯罪嫌疑人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通过自行编写的“爬虫”软件肆无忌惮地盗取正版电子书,并发布在自行搭建的App上。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犯,读者还时常被各类涉黄、涉赌信息侵扰,严重危害身心健康

  ● 当前网络文学盗版乱象主要表现为“三化三难”,“三化”即网络盗版向高技术化、隐蔽化、产业化发展,“三难”即防盗难、取证难、维权难。面对巨大的市场份额,如何让版权得到充分全面的保护,成为网络文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关键

  □ 本报记者 余东明 张海燕

  新章节刚发出几分钟,甚至几秒钟就会出现在盗版网站上;发布数千部网络小说的App“创作团队”只有4个人;盗版网站的浏览规模是正版网站的数倍……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获悉,在数起网络文学侵权案中,犯罪嫌疑人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通过自行编写的“爬虫”软件肆无忌惮地盗取正版电子书,并发布在自行搭建的App上。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犯,读者还时常被各类涉黄、涉赌信息侵扰,严重危害身心健康。

  为此,记者就网络文学盗版乱象展开调查,深入了解相关违法犯罪呈现的新特征,并就如何构建网络文学版权保护新生态采访了有关专家。

  盗版小说屡禁不止

  网络作家深受侵害

  盗版古已有之,明代才子李渔每写完一部小说,不出数日,千里之外便有盗版书出现。他南下广东时,家中的雕版竟也被盗走,“盗版”一词由此而来。清代才子袁枚更是写诗痛斥,“左思悔作三都赋,枉是便宜卖纸人”。

  在网络文学兴盛的今天,文字盗版成为与行业相伴而生的顽疾。中国版权协会发布的《2021年中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与发展报告》显示,多数网络文学平台每年有80%以上的作品被盗版;82.6%的网络作家深受盗版侵害,其中频繁经历盗版的比例超过四成。

  有网络作家称,自己在签约平台的小说才更新至200多章,盗版平台的同名小说已“魔改”至1200章;还有网络作家曾吐槽盗版,反被对方找上门威胁。而正版平台则饱受自动化批量盗版之痛,以旗下有多家网络文学平台的阅文集团为例,在最猛烈的时候,1分钟能受到8000次来自同一IP的访问攻击,一天要跟25个盗版团伙过招。

  记者调查了解到,当前网络文学盗版乱象主要表现为“三化三难”。

  所谓“三化”,即网络盗版向高技术化、隐蔽化、产业化发展。正版阅读平台使用的分布式存储和分布式计算技术能够提高数据处理能力,但也为盗版商建立站点和引流提供了可乘之机。此外,盗版商还通过移动端转码、深度链接、网站聚合和文字提取技术批量盗取内容;而盗版内容通过多类互联网渠道传播,隐蔽性不断增强;与之相伴的便是产业化趋势,盗版平台、推广渠道和广告联盟结成利益共同体,彼此按照一定比例瓜分灰色收益。

  所谓“三难”,即防盗难、取证难、维权难。首先,文字内容因其占用空间小、易于传播的特征,可以被盗版商通过“爬虫”、OCR识图等手段批量、快速复制,哪怕设立技术防火墙,仍可通过手打文字重新上传;其次,不少盗版网文在网盘、微博、贴吧/论坛、公众号、问答网站等渠道进行隐蔽传播,往往无法确定侵权主体或确认主体后发现为借壳公司、境外公司等,难以锁定侵权方,为诉讼取证带来困难;最后,即使成功取证,还需面临漫长的诉讼进程,判赔金额往往不足以弥补权利人的损失。

  新型侵权犯罪多发

  容易陷入维权困境

  “男神小说”、“女神小说”、人气排行榜……这是一起侵犯网络小说著作权案涉案阅读App的栏目。记者在案件发布会现场注意到,该盗版App页面制作精良,几乎与正版无异。

  当接到被侵权网络文学平台报案后,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围绕涉案软件的信息流和涉案公司的资金流,完整刻画出了一个以杜某为首的侵权犯罪团伙。

  今年3月1日,在公安部的统一指挥部署下,上海警方在全国多地开展同步收网行动,捣毁了涉及公司注册、运营推广等多个环节的侵犯著作权犯罪产业链,抓获嫌疑人30多名,涉案金额高达2.8亿元。

  嘉定公安分局也接到报案,经侦查发现某阅读App上有数千部未经授权的网络小说,已吸引用户数量近30万人。6月28日,在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指导下,嘉定警方抓获4名运营该非法App的嫌疑人。

  一位办案民警说:“这类案件侦办的难度不仅限于犯罪团伙的落地核查,更在于对作案手段的破解和对侵权行为的认定。在传统侦查之外,我们更要依托科技赋能,完成侵权作品与正版作品的同一性认定,进而突破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实施的新型侵权犯罪。”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专家陈绍玲教授告诉记者,依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陈绍玲介绍说,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传播他人作品的数量合计在五百件(部)以上的、传播他人作品的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五万次以上的、以会员制方式传播他人作品,注册会员达到一千人以上的”等情形均属于“严重情节”。

  对于网文作者个人而言,当创作一部具备一定名气的作品时,常常面临被抄袭或者被“魔改”的困境。对此,陈绍玲建议,平台对签约作者具有协助救济的责任和义务,取得作者著作权的平台可直接以著作权人的身份维权;而未签约作者只能通过自身维权,向法院提起著作权侵权之诉,但在维权途中可请求平台帮助收集证据。

  建立完善投诉机制

  及时制止侵权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22中国网络文学发展研究报告》显示,2022年网络文学市场规模达389.3亿元,同比实现8.8%的高速增长;网络文学IP全版权运营影响出版、游戏、影视、动漫、音乐、音频等数字文化产业约2520亿元的市场规模。

  面对如此巨大的市场份额,如何让版权得到充分全面的保护,成为网络文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关键。

  2022年,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2”专项行动,在不久前公布的十大案件中,有两起涉及网文侵权,起到巨大的示范效应。

  借助大要案的司法影响力,诉讼周期长等难题有了新对策。2022年,阅文集团在网络文学版权保护领域率先向法院申请诉前行为保全,通过“诉前禁令”突破漫长诉讼周期限制,及时制止侵权行为,将不利影响限制在最小范围。

  网络文学领域也在不断加强行业自律,20家省级网络作协和522名网络文学作家、12家平台发声倡议,呼吁抵制有抄袭行为的网络作家和发布盗版资源的网站。

  与此同时,各大网络文学平台升级技术体系加大维权投入,建立并完善相关投诉、审查机制,及时受理作者维权请求,及时发现并移除盗版作品。

  “版权保护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根治的艰难性,不仅需要政法机关严厉打击违法分子的侵权行为、行业加快建立诚信制度,更需要加强法律宣传,增强网络作家的维权意识,培育广大读者的版权意识,形成一个由政府主导、行业共建、科技赋能、群众参与的版权保护新生态。”陈绍玲说。

  (法治日报)

(责编:陈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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