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出台36条政策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中新网济南5月4日电 (记者 沙见龙)聚焦破解企业在科技创新、生产经营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困难,2023年5月,山东出台涉及上述两大方面的36条政策,助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些政策作为该省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三批),据初步测算,预计新增减税降费350亿元(人民币,下同),涉及山东省级及以上财政支出16.3亿元。
山东省人民政府5月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该省当天印发的《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暨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三批)》(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记者现场获悉上述信息。
“实体经济是山东发展的基石,多年来,实体经济持续发展壮大,撑起了山东经济的基本盘,也在高质量发展中彰显了强大韧性与奔涌活力。”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胡薄在会上介绍说,该省始终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纵深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培育壮大“十强产业”,着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强势开局,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加力突破,实体经济发展质量明显提升。
胡薄称,在科技创新方面,山东现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总数突破200家、居全国首位,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6万家。产业结构调优调新,谋划实施先进制造业强省行动计划,做大做强11条标志性产业链,高水平建设3个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7个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累计培育“雁阵形”产业集群143个、领军企业217家。数字引擎加力赋能,培育4个国家级“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省级工业互联网园区达到17个,累计开通5G基站17.1万个。
“在调查研究、反复沟通、深入论证的基础上,省政府结合当前全省实体经济发展实际和市场主体需求,制定出台了《实施意见》。”胡薄提到,山东把实体经济作为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重要抓手,突出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打造先进制造业强省,既清晰明确了目标任务,也具化实化了路径举措,还集成推出了政策措施,三者互为支撑、协同发力。
记者注意到,山东此次出台的36条政策中,加力支持企业创新方面的共19条,主要包括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完善科技型企业研发投入补助机制,支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促进“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转型,支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强化科创企业融资支持等。其余17条则为加大助企解难力度,主要是落实国家以及创新执行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支持培育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加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支持,促进商业综合体发展等。
山东省科技厅副厅长于洪文在介绍情况时提到,《政策清单》包含3条含金量很高的惠企政策,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上,提出要建立完善科技型企业研发投入补助机制,符合条件的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企业,对其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部分,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年销售收入2亿元(含)以下企业,对其当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总额,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补助比例最高5%,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500万元。
此外,在支持科技型企业提质升级上,《政策清单》提出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对属于集成电路、氢能领域且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5万元补助。于洪文说,在降低企业创新成本上,清单中提出对纳入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备案并按时还本付息的企业,可任选一笔备案贷款按实际支付利息的40%给予一次性贴息支持,单个企业最高贴息50万元。
“今年以来,省政府已经先后出台了三批政策清单和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我们将统筹发力抓好政策衔接落实,推广推介各地各部门的典型做法,不断放大政策集成效应。”胡薄表示,山东将进一步强化政策储备,密切跟踪国家政策动向,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询基层、企业的意见建议,适时研究出台新的政策措施,更大力度为各类市场主体赋能助力,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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