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家公司今日摘牌 年内公司退市呈现三大新趋势
本报记者 吴晓璐
3月27日,*ST荣华和*ST西源双双摘牌退市。这是继*ST凯乐后,今年又两家强制退市摘牌的公司。
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今年以来,已经有6家公司被交易所实施强制退市(或拟强制退市),其中,4家为面值退市,1家为财务类退市,*ST计通则是收到深交所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事先告知书。此外,还有12家公司预告退市。
今年退市呈现三大新趋势,面值退市提前发挥“汰劣”力量;“保壳行为”无处遁形,难改退市命运;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威力渐显。
4家公司触发面值退市
在上述6家强制退市公司中,*ST凯乐、*ST金洲、*ST荣华和*ST西源4家公司因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而退市。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公司此前均预告过公司可能触及财务类退市标准,或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指标,即已有多重退市风险在身。而这些公司在2022年年报披露前或正式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就被投资者“用脚投票”,彰显退市制度改革的市场化“汰劣”力量。
而投资者之所以如此坚定,在于监管和公司层面释放出明确的退市预期。今年1月份,沪深交易所发布通知,加强退市风险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披,强化风险揭示,督促“关键少数”和中介机构归位尽责。
在此背景下,*ST公司面临的退市风险一目了然。如*ST凯乐和*ST金洲在被终止上市之前,已因财务造假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此外,根据业绩预告,2022年年报披露后,2家公司还大概率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而被终止上市。*ST荣华和*ST西源亦在业绩预告中披露了可能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
“无论是财务类退市指标,还是交易类退市指标,其实都体现了资本市场‘优胜劣汰’这一市场基本功能。”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教授郑彧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2022年,42家强制退市公司中,仅1家为面值退市,而今年前三个月,便有4家公司面值退市。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资本市场研究室研究员尹中立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面值退市公司数量增加,说明了两个问题,首先,监管部门退市规则的执行力度不断增强,规避退市行为无所遁形;其次,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不断提升。这与近年来监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管加强、处罚力度提升有关,审计机构违法违规成本不断增加。
“保壳财技”难改退市命运
退市新规实施之后,*ST公司围绕“保壳”的斗争一直存在。为打击不当“保壳”和规避退市行为,沪深交易所进一步明确营业收入应当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强化退市风险公司年报信披监管。
近日被终止上市的*ST科林就是“保壳”失败的一例。去年4月30日,*ST科林在披露2021年年报的同时,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彼时,公司称,鉴于2021年财务数据及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
但随后,公司就收到了深交所的年报问询函,并于去年8月份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去年年底,江苏证监局对*ST科林下发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及责令整改决定。
经江苏证监局调查,*ST科林错误采用总额法确认新媒体广告投放业务收入,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导致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江苏证监局责令整改决定认定的事实情况和财务依据,公司调整后的2021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触及“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扣非前后净利润为负”退市指标。此后,深交所作出《关于不予撤销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并在江苏证监局正式行政处罚决定发布后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3年4月17日。
今年以来,保壳公司仍屡屡“大秀财技”,多家*ST公司发布年报业绩预告后,就收到了交易所的问询函。如*ST文化在披露2022年业绩预告后,收到深交所关注函。此后,深交所对公司发出4份关注函。其中,2月9日深交所关注函提出,三笔债务豁免协议在报表日不满足生效条件,扣除后公司净资产将由正转负。公司2022年度报告披露后,净资产很可能连续两年为负,可能触及退市情形。
据记者梳理,除了*ST科林确定退市,*ST文化预计退市外,今年以来,还有*ST银河、*ST辅仁等8家公司预告了财务退市。“后续年报披露后,如果*ST公司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审计意见,可能还会有一批公司触及财务退市指标。”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中注协官网3月22日消息显示,近日中注协约谈2家会计师事务所,并提示可能触发股票退市条件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
“结合退市新规近两年的实施进展及目前涉及退市风险的上市公司情况看,预计在2023年因为触发财务类退市指标而退市的上市公司数量占比仍会是最高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胡剑飞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因此,下一步畅通市场“出口”的重点仍然是对*ST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实施有针对性的严监管,并压严压实年审会计师的责任,不为问题公司背书,与监管机构一起共同防范相关上市公司通过内外串通虚构业绩等“花式保壳”,实现“应退尽退”,促进上市公司优胜劣汰。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或增多
3月19日,*ST计通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了深交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告知书显示,去年12月份,上海证监局对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2017年虚增营业利润896.39万元。追溯调整后,公司2015年至2018年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已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拟对其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ST计通或成为今年首例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3月23日晚间,*ST计通向深交所提交听证申请。
此外,*ST紫晶、*ST泽达、*ST新海3家公司均公告,因为欺诈发行或财务造假,已经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指标。
一直以来,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案例较少。从2014年以来,重大违法退市仅出现博元投资、欣泰电气、长生生物、康得新、*ST斯太和*ST新亿6例。业界人士认为,今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数量有可能增多。郑彧表示,证券监管部门对于证券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和打击力度只会增加不会减少,由此,可能会产生相较于以往更多的典型案例或者处罚,从而增加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可能。
谈及未来如何进一步畅通“出口关”,尹中立认为,强化退市监管主要是两个渠道,一是强制退市,只要达到退市标准,就坚决出清。应该强调的是,监管部门对退市制度的执行力度要一如既往,形成明确的市场预期,引导投资者形成正确的投资理念,强化退市制度对价格形成机制的正常引导作用。二是将主动退市和并购重组结合起来。通过同行业、上下游产业间上市公司的兼并重组,进行强强联合或强弱联合,提高运行效率,提升公司盈利状况,实现优化资源配置。(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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