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检发文部署从严惩治行贿犯罪
中新社北京12月9日电 (记者 张素)9日是“国际反腐败日”,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发文部署依法从严惩治行贿犯罪,以期实现腐败问题的标本兼治。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厅负责人称,近年来,检察机关加强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办案质量不断提高,落实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决策部署的成效正在彰显。
这位负责人称,最新印发《关于加强行贿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旨在为各级检察机关立足职能从严惩治行贿、提升办案质效提供规范指引。
《意见》要求“准确区分个人行贿与单位行贿”,其中明确,对以单位名义实施行贿、获得的不正当利益归个人所有的,应当认定为个人行贿。行贿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相关行为单独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与行贿犯罪数罪并罚。
《意见》还要求从严追究性质恶劣的行贿犯罪,从严提出量刑建议,包括适用财产刑的建议,有力惩治行贿犯罪。要加大力度追缴和纠正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通过认真审查、及时采取措施、探索建立机制、引入专业支持等,确保充分追缴和纠正。
对于强制措施,《意见》指出,要准确适用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意见》还明确,严禁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对用于生产经营的账户、设备等,一般不予查封、扣押、冻结,切实保障企业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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