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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路牌“我在XX城市很想你”究竟是引流利器还是街头违建?

发布时间:2022-08-23 15:04:00来源: 央广网

  多地商家路边设网红路牌被拆除

  “我在XX城市很想你”究竟是引流利器还是街头违建?

  央广网北京8月22日消息(记者韩雪莹 曹美丽 彭照)“我喜欢乐山,更喜欢这座城市的你”“想你的风还是吹到了宁波”“我在十堰很想你”……最近,一系列“浪漫风”网红路牌一下子火了起来,在全国各地掀起了一阵打卡热潮。在社交平台上,不少年轻人晒出打卡网红路牌的照片,甚至有网友专门整理了各地网红路牌的打卡攻略。

  不过,面对这样的网红路牌,市民和网友们的看法不一。有人认为这是吸引旅游和消费的城市文创地标;也有人认为,如果路牌设置的位置不当,可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近日,在全国多地,已有不少网红路牌因设置在城市道路上涉嫌违规被拆除。这些“浪漫风”的路牌究竟是引流利器还是街头违建?

  据网友在各社交媒体平台上发布的照片显示,这类网红路牌的外形与我们在街边、路口见到的路名牌高度相似,多以蓝、白颜色为主,路牌两侧标注“东西”或“南北”,路牌上通常写着“我在XX城市很想你”“想你的风还是吹到了XX城市”等网络流行语,下方是这句话的拼音、某商家的店名或具体地址,这类路牌多出现在城市街区的路边或一些餐饮、文创店门口。

  记者在某电商平台搜索“网红路牌”发现,不少商家提供这类网红路牌的定制服务,只要几百元就能拥有“我在XX城市很想你”同款路牌,一些商家还会在产品介绍中打出“某平台打卡同款”“网红合照路牌”“引流利器”等关键词。记者以开餐饮店想吸引生意为由咨询了某定制店铺,店主告诉记者,定制这种网红路牌的有不少是餐饮商家,很多客户也会按照网上最流行的几个标语模板来定制文字内容。

  店主说:“内容支持定制,你想写什么就写什么,没有要求,基本上都是写‘我在XX想你’,加上店名或者路名,没有字数限制。内容少一点,字号就大一点。立柱高度的标准是2m,可以调高或者调矮,尺寸我们可以改,但上面牌子的尺寸是固定的,标准尺寸是120cm×36cm。”

  店主向记者透露,牌子的部分以120cm×36cm的固定尺寸作为标准,可以让网红路牌与正规路名牌看上去更接近,而安装的位置,商家可以自行决定,自己找工具安装即可。“如果你安装在户外,就定制固定的,这样不会倒,也可以打膨胀螺丝,有工具的话可以自己打洞,安装很方便;室内的话,做个可移动的也可以,因为地上打不了螺丝。牌子加立柱大概6公斤。”

  不少买家收到货后在评论区晒出了安装后的网红路牌,并评论留言“在店门口拍照效果很好,挺引流的”“吸引了很多人来打卡”“好看透了,妥妥的网红打卡点”。

  不过近期,多地网红路牌因违反相关法规被拆除。据了解,今年7月以来,上海、宁波、十堰、南宁、乐山等地均拆除过这类违规设置在路边的网红路牌,这些路牌多为商家私自设置。而在南宁七星路“我在南宁很想你”的路牌被拆除时,设置在南宁内街文化创意园内、内容同样为“我在南宁很想你”的另一块网红路牌并未被拆除,该路牌是由商业区自行管理的;南京江宁区佘村的3块网红路牌也因为均不在城市市政道路两侧被地名办相关负责人认定不算违规。

  那么,这些“浪漫风”的路牌究竟是引流利器还是街头违建?为什么有些网红路牌要拆除,被拆除的路牌违法的依据在哪里?浙江省宁波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相关工作人员解释:“路名牌是地名标志的一种,地名标志是国家法定的标志物,也是一种公共设施,由民政部门进行设置,我们处置的这几个网红路牌就属于擅自设置地名标志,是违法的。这些地名标志上还设置了不规范的地名,而这些地名根本没有被批准过。这就同时违反了两个规定,一个是擅自设置地名标志,一个是擅自设置不规范的地名。”

  记者注意到,今年5月1日新修订实施的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拆除、移动、涂改、遮挡、损毁地名标志。湖北省十堰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科长王海峰表示,设置地名标志是一件严肃的事,而网红路牌的外观设计同正规的路名牌高度雷同,设置在市政道路上,有些比真实的路牌还要醒目,极易混淆路人的视线,对公共秩序构成了侵扰,属于“街头违建”。王海峰说:“这种路牌一旦设置了,很容易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产生误导,因为路牌本身是起一个导向的作用,如果它设置在门店内部,或者门牌是自己的标识,这是可以的。”

  目前,国内多个城市的民政局发出提醒,私设未经审批的路牌属于违规,个人不能因为好玩、能引流、有网红潜质等原因就定制路牌,随意设在路边。不过,网红地标作为城市的名片之一,也是促进经济发展、宣传城市文化的一种手段,如何在法律范围内鼓励网红经济和文化创意?违建的网红路牌被拆除后,我们还能找到“我在XX城市很想你”这样的路牌拍照打卡吗?

  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南京市城市治理委员会公众委员顾大松分析,妨碍公共秩序的网红路牌需要相关部门及时干预和规范。不过,借此探讨出更多更好的文创方案、网红设计,在吸引流量、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能够兼顾社会责任,同样是城市管理的目标。顾大松说:“如果是在园区里,而不是道路空间里,比如在商家的店里、店门口,没有到道路红线里,或者导致跟交通标志路牌混淆的情况下,设置这样的网红路牌并无不可,甚至可以作为一个活跃的商业气氛场景,这种现象还是有利于商业繁荣的。反过来讲,虽然叫‘网红路牌’,但我们不要把它用交通标志的功能来呈现,而是当成城市形象宣传的一个阵地或者一种方式,按照国家鼓励公益广告发展和管理的一些办法、文件,比如民间形成的一些形式和内容,主管部门主动对接,形成将其设置在什么位置、设置成什么形式、设置为什么内容的方案,这是要考虑的。”

(责编:陈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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