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典型案例如何选取?生态环境部回应
中新网7月6日电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典型案例如何选取?就这一问题,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6日表示,有三方面考虑:一是污染严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二是涉及生态破坏严重、影响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三是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的问题。
6日,国新办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展成效举行发布会。翟青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作出如上表述。
翟青指出,公开典型案例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聚焦突出问题、压实环保责任的重要举措。案例怎么选,有三方面考虑:
一是污染严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包括向江河湖海恶意排污、包括一些大量工业废物违法违规倾倒在河道、包括一些黑臭水体、严重的黑臭水体、大量的黑臭水体,以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等问题。
二是涉及生态破坏严重、影响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包括在保护区违规开发建设、违规围海填海、违规围湖占湖、违规的毁林建房、违规的进行野蛮的矿山开采等等问题。
三是那些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更是要严肃查处,坚决予以纠正。
翟青介绍,近期,生态环境部对到目前为止已公开的262个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涉及环境污染的、包括环境基础设施短板问题的占到48.5%,接近一半。涉及生态破坏的、影响到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占33.2%。这块比例也非常大。涉及到弄虚作假等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占18.3%。
“曝光典型案例充分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推动了问题整改,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网友纷纷留言点赞。”翟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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