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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就推进国际防扩散进程提出四点主张

发布时间:2022-06-01 11:25:00来源: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联合国5月31日电 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张军31日在安理会第1540号决议全面审议公开会上发言表示,中方坚决反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扩散,愿就推进国际防扩散进程提出四点主张。

  张军说,2004年通过的第1540号决议,是安理会首个专门的防扩散决议,也是国际防扩散努力的重要支柱。在国际社会不懈努力下,国际防扩散共识不断深化,防扩散体系日趋完善,防扩散国际合作稳步推进,应对非国家行为体扩散活动的国际努力有效增强。

  张军说,也要看到,国际安全形势正经历复杂深刻变化,扩散风险和挑战依然存在。朝核、伊核等防扩散热点问题延宕难决,半岛和中东地区局势紧张升级加剧扩散风险。科技进步导致非国家行为体,特别是恐怖分子获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风险更加多元。单边主义和双重标准在防扩散领域进一步抬头,国际防扩散体系不公平、不合理的一面更加突出,广大发展中国家和平利用科技仍然受到诸多限制。

  张军表示,着眼第1540号决议全面审议及推进国际防扩散进程,中方愿提出四点主张。

  第一,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防扩散问题是全球性挑战,解决防扩散问题离不开多边合作,离不开联合国引领。各方应秉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重视彼此合理安全关切,消除扩散动因,致力于实现普遍安全、共同安全。要遵循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强化以联合国为核心的集体安全机制,维护安理会权威,坚持通过对话协商以和平方式解决防扩散热点问题。

  第二,巩固国际防扩散体系。《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是国际核裁军与核不扩散体系的基石,是战后国际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国不能对其“合则用、不合则弃”,不能采取双重标准和选择性做法,应坚决抵制条约被侵蚀、掏空。同时,各国应进一步增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禁止生物武器公约》《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普遍性,并以各项条约审议大会等为契机,确保其得到全面、有效、平衡执行。

  第三,保障各国和平利用权利。为了和平目的利用科技并开展国际合作,是国际法赋予各国不可剥夺的权利。第76届联大通过中国和其他26个国家一道提出的和平利用国际合作决议,要求取消对发展中国家和平利用的限制。中方欢迎在联大持续开展包容对话,确保和平利用权利得到尊重和保护,不合理限制得以革除,更好实现各国的普遍安全与发展。

  第四,深入推进全面审议进程。中方支持委员会制定合理工作计划,继续实质性推进决议全面审议工作,对各国执行决议情况进行客观评估,重视新兴科技带来的扩散挑战,就应对防扩散风险挑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进一步推进防扩散领域国际合作,提高援助活动成效,促进决议全面有效执行。(完)

(责编: 陈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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