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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味电子烟10月起禁售 武汉超市副食店纷纷下架电子烟

发布时间:2022-05-10 10:50:00来源: 长江日报

  武汉超市副食店纷纷下架电子烟

  水果味电子烟10月起禁售

  □ 长江日报记者邓小龙

  最近,接触电子烟1年多的市民小韩发现,街头超市、便利店纷纷下架了电子烟产品。“我还听说5月1日之后禁售水果味电子烟,为什么有些店还在卖?”他在武汉城市留言板上发出上述疑问。

  5月1日起,《电子烟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连日来,长江日报记者走访发现,该《办法》给电子烟戴上了“紧箍咒”——武汉街头超市、便利店、副食店等已纷纷下架电子烟产品;调味电子烟产品处于5个月“过渡期”内,将于10月1日起禁售。

  ■ 不少便利店、副食店

  不卖电子烟

  5月3日一早,出门的市民小韩发现,以往街边便利店、副食店常见的电子烟产品买不到了。

  小韩接触电子烟已有1年多。他说,以往在中百罗森、Today等便利店以及街边副食店等处,烟草柜台附近基本都摆放着电子烟、烟弹、烟油等相关产品。“4月份,我还在一些小超市买过几次。”

  当日,记者走访武汉街头近20家超市、便利店、副食店、烟酒专卖店等,均未看到电子烟产品。

  在青山区建设五路中百罗森印象城店等多家便利店,店员明确表示“没有电子烟卖”;而在一些副食店、烟酒专卖店,商家说:“现在已经不让卖电子烟。如果卖电子烟被举报,可能被吊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为何街头便利店不再出售电子烟产品?武汉市烟草专卖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5月1日起实施的《电子烟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或者变更许可范围。

  因此,上述便利店等商家虽然取得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但在未变更烟草经营许可范围前,只能出售普通卷烟,不能出售电子烟及相关产品。同时,因为法律法规上的盲区,此前有些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商家也在售卖电子烟。如今,这些商家也须在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才可售卖电子烟。

  ■ 水果味电子烟

  有5个月过渡期

  “我还听说5月1日以后水果味电子烟被禁止售卖,为什么有些专卖店还在卖?”小韩有些疑惑地问。

  “悦刻”是目前市面上较为常见的电子烟品牌之一。记者在手机上搜索发现其在武汉市的专卖店有100多家。

  5月3日下午3时30分左右,记者来到洪山区金地自在城附近一家专卖店,看到烟杆、烟弹等产品在货架上被摆放得较为整齐。店铺中央有一个展示柜,里面陈列了“鲜橙芒芒”“森林莓果”“激柠汽水”等烟弹,共有30多种口味。

  线下专卖店并非购买电子烟产品的唯一渠道。记者添加了一卖家的个人微信。经简单交谈,该卖家表示有“悦刻”“柚子”两款产品可供选择,并向记者推荐“悦刻”。随后,卖家发来可供选择的烟弹照片,共有50种口味。

  5月4日中午,记者来到位于汉口后湖大道幸福人家小区附近一家电子烟专卖店,询问:“水果味电子烟是不是马上就买不到了?”商家答道:“根据我们接到的通知,9月底之前都还可以买到。到了10月份,就只能买到烟草口味的。”

  “悦刻”官方客服证实了这一说法。记者通过“在线咨询”功能以“口味问题”为关键词进行提问,线上客服回复:“‘悦刻’会严格按照相关政策的要求进行生产和供应。过渡期内(2022年9月30日前),您仍可以通过‘附近门店’找到正规授权门店,进行线下购买。”

  据了解,《电子烟管理办法》规定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该《办法》发布后不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电子烟国家标准,规定其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着,原本5月1日起禁售的水果味电子烟有5个月过渡期。市面上现有的水果味烟弹在9月30日前仍可正常销售。10月1日起,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将全面禁售。

  ■ 有市民表示

  水果味电子烟禁售后将戒烟

  市民张先生3年前开始接触电子烟,起初和卷烟混着抽了一段时间,后来逐步改为只抽电子烟,以蓝莓、甜橙、薄荷等口味为主。

  前段时间,张先生在网上看到“电子烟新规5月1日起实施”的消息,恰逢某品牌电子烟有优惠活动,便买了一套新的烟杆,并“囤”了20多盒烟弹。“我不知道有过渡期的事,以为从5月1日开始就买不到喜欢的口味了,所以趁打折多买了点。”

  记者随机采访了10名电子烟使用者,其中8人表示“换抽电子烟是为了戒烟”。有受访者表示,电子烟抽久了,再抽卷烟会感觉有点恶心,因此准备提前购买一些水果味烟弹。

  调查中,有6人表示,如果将来水果味电子烟禁售,自己将考虑戒烟。

(责编: 陈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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