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胡毅峰被查
中新社北京4月22日电 中国官方22日通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胡毅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胡毅峰,蒙古族,生于1954年5月,内蒙古喀喇沁旗人。他于1971年3月参加工作,1976年7月入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他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
胡毅峰早年曾是一名知青,1973年10月进入包头铁路技校。结束桥隧专业两年学习后,他在呼和浩特铁路局工作了近10年。1984年4月,他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曾任干部审查处干事、盟市干部处副处长、处长等职。
1992年6月,胡毅峰出任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盟委副书记兼察右前旗旗委书记。1995年7月,他调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后任该盟盟委副书记、盟长等职。
2003年1月,胡毅峰出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5年后转任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2011年1月,他出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兼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直至2018年1月。
胡毅峰系今年被查的第20位中管干部。
值得一提的是,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今年第一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共接收信访举报85万件次,处置问题线索33.8万件,谈话函询6.6万件次,立案14.3万件,处分11.2万人(其中党纪处分9.3万人)。其中,处分省部级干部16人,厅局级干部596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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