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肥西检察机关依法提前介入郭某东涉疫案件
中新网合肥4月11日电(记者 赵强)记者11日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郭某东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公安局立案侦查,肥西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提前介入该案。
经公安机关初步侦查认定,2022年3月28日,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郭某东(男,20岁,河北石家庄人)乘车返校后,私翻校墙频繁往返学校宿舍及附近网吧。4月3日,郭某东被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郭某东在明知自己具有较大传播风险的情况下,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造成新型冠状病毒社会面传播严重危险,后又故意隐瞒活动轨迹,编造虚假信息,其行为已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肥西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提前介入该案后,就案件下一步收集证据、适用法律、侦查方向等提出意见,保障案件高效办理。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另据公安机关调查,该校负责疫情防控的主管人员郭某英和直接责任人员陈某平违反防疫相关规定,未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管理上存在重大漏洞,导致疫情传播风险。肥西县公安局已对二人行政拘留,并将视情对学校其他责任人员依法追责,肥西县人民检察院也将视情依法提前介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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