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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紧织密反腐败涉外“法”网

发布时间:2022-03-09 11:18:00来源: 法治日报

  织紧织密反腐败涉外“法”网

  “天网二〇二二”行动聚焦国际追逃追赃和跨境腐败治理

  □ 本报记者 陈磊

  近日,“天网2022”行动正式启动。

  我国自2014年开始实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天网”行动。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6月,我国总计从120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9165人,其中红色通缉的100名人员已有60名被追回。

  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的反腐败研究专家认为,“天网2022”行动与往年不同的是,在持续推进追逃追赃的同时,聚焦跨境腐败治理。而随着我国反腐败涉外法律建设得到加强,今年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法律制度体系,织紧织密反腐败涉外“法”网。

  打好追逃追赃持久战

  深入推进“天网”行动

  近日,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和跨境腐败治理工作办公室召开会议,研究部署2022年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跨境腐败治理工作,启动“天网2022”行动。

  其中,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牵头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公安部开展“猎狐”专项行动,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公安部开展预防、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专项行动,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追赃专项行动,中央组织部会同公安部等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证件专项治理等工作。

  会议要求,反腐败国际合作要始终保持追逃追赃高压态势,加大跨境腐败治理力度,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

  在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研究员彭新林看来,从会议信息中可以看出,今年的“天网”行动有新变化。

  他分析说,一个是会议的主体由“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更名为“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和跨境腐败治理工作办公室”,意味着在持续推进追逃追赃的同时,将加强与有关国家的执法司法合作,加大跨境腐败治理力度。

  “另一个是将加强反腐败涉外法律建设。今年应该会进一步健全完善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法律制度体系,织紧织密反腐败涉外‘法’网,为反腐败国际合作和追逃追赃工作奠定坚实法律基础,打好追逃追赃攻坚战、持久战。”彭新林说。

  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与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邓矜婷认为,“天网2022”行动协调多个部门同步进行,从上、中、下游一体推进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一并扎紧针对外逃人员的藩篱,将强有力地深入推进“天网”行动。

  基本法律框架已建成

  制度优势为治理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作出战略部署,使之成为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一环。

  2014年6月,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设立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包含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公安部等8家成员单位。

  同年12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潜逃美国的辽宁省凤城市委原书记王国强回国投案自首,是此前十余年来第一个从美国主动投案的腐败犯罪嫌疑人。2017年,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90万元。

  2015年4月,按照“天网”行动统一部署,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几天后,原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营业部总经理戴学民被缉捕归案,这是“百名红通人员”公布后的首个落网人员。

  “天网”行动开展以来,成效显著。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负责人肖培在2021年6月底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截至2021年6月,我国总计从120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9165人,其中红色通缉的100名人员已有60名被追回。

  彭新林认为,近年来“天网”行动取得的丰硕成果及其外溢效应的扩大,为今年深化“天网”行动打下了良好基础,我国持续探索标本兼治、追防并重的有效路径,坚持追逃、防逃、追赃一体推进。

  在邓矜婷看来,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从两个方面完善国际追逃追赃法律,一方面是完善刑事诉讼制度,另一方面是完善国际司法协助,比如引渡法为开展引渡工作提供法律依据;为加强刑事司法领域国际合作出台了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

  据彭新林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引渡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反洗钱法、监察法等法律构成了我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的基本法律框架。

  例如,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刑事司法协助原则,确立“刑事缺席审判程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这两个特别程序分别对应国际追逃和国际追赃,是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的重要法律武器。而监察法在其“反腐败国际合作”一章中,明确了国家监察委员会在组织反腐败条约实施以及追逃追赃防逃中的组织协调等职责。

  “从形式上看,我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法律规范体系渐趋完备。”彭新林认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追逃追赃成为行动自觉,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的制度优势有效转化为追逃追赃领域治理效能。

  完善反腐败涉外法律

  全方位堵塞制度漏洞

  近日,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公布,其中披露,“天网2021”行动追回外逃人员1273人,其中“红通人员”22人、监察对象318人,追回赃款167.4亿元。

  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还提出,加大跨境腐败治理力度,加强反腐败涉外法律建设。

  彭新林认为,虽然“天网”行动成效显著,有效策应了国内“打虎拍蝇”,形成反腐败斗争闭环,但当前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存在的困难和挑战仍然不少,“在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完整性等方面,离建立‘长效’机制的要求还有差距,有必要进行完善”。

  在他看来,必须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追逃追赃,就必然要求加强追逃追赃法律制度建设,夯实追逃追赃的法治基石,为追逃追赃提供有效法律依据和可靠程序保障,这正是构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长效机制的基础环节。

  “要重点完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刑事缺席审判程序以及反洗钱、引渡立法,实现劝返宽大处理制度化和规范化。”彭新林建议,此外,还要着力提高国际条约适用、境外执法合作、大数据分析、综合运用多种方式追逃追赃等能力,组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专门队伍,大力培养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专业化人才。

  邓矜婷建议,亟须完善追赃领域的制度规范,全方位堵塞制度漏洞,比如将潜逃人员的特定关系人、近亲属纳入追赃的范围,防止潜逃人员通过特定关系人、近亲属转移赃款,对于已经转移到境外的赃款,通过法定程序予以追缴。

(责编: 陈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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