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绿色发展理念 积极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作者:苏月秋、闫彩琴(均系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习近平总书记日前在广东考察时强调:“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绿色发展,一代接着一代干,久久为功,建设美丽中国,为保护好地球村作出中国贡献。”我们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弘扬海洋生态文化,创新海洋绿色发展路径,加强海洋生态环境治理,深化海洋生态保护国际合作,积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倡导人海和谐,弘扬海洋生态文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向来尊重自然、热爱自然,绵延5000多年的中华文明孕育着丰富的生态文化。”中国古代“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生态理念是中华传统海洋生态文明观的哲学基础,由此生发的敬畏海洋、尊重海洋、保护海洋的传统生态意识与生态养护智慧,渗透于海洋资源管理、海洋习俗与信仰、海洋文学与民间艺术中,形成了海洋生态审美观念、海洋生态保护观念、海洋生态和谐观念。古人“与天地共存,与万物共生”的生态伦理意识,“以时禁发”“取予有节”的生态资源保护意识,为构建人海和谐共生、海洋可持续发展的现代海洋生态文明观提供了重要思想基础。新时代的海洋生态文明建设需要继承传统、赓续力量,在全社会倡导人海和谐理念,牢固树立海洋生态文明意识。一方面深入挖掘整理中华优秀传统海洋生态文化资源,特别是能够体现人海和谐相处的生态价值观、审美观与文化心理的重要成果,从中汲取新时代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动力和智慧;另一方面在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框架下对中华优秀传统海洋生态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以现代文明理念、现代科技手段、现代传播方式弘扬海洋生态责任意识、海洋生态价值意识、海洋生态发展意识、海洋生态协调意识,使中华优秀传统海洋生态文化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进一步营造亲海、知海、爱海、护海的社会氛围,搭建面向公众的海洋环境保护交流平台,加强海洋科普教育,让保护美丽海洋、共享碧海蓝天的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开发与保护并重,创新海洋绿色发展路径
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开发与保护两手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建设现代化国家,走美欧老路是走不通的”“走老路,去消耗资源,去污染环境,难以为继”。我们要建设不同于西方模式的现代化,就必须走生态优先、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应该看到,在西方现代化进程中,工业革命带来生产力的极大解放,工业文明曾对物质财富的积累贡献巨大,推动了人类物质文明空前发展。但随着人类改造自然能力的提升,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对自然毫无底线的掠夺和毁灭,征服自然、控制自然一度成为人与自然关系的主流观念。我国在走上工业化道路之后,也曾由于采取粗放式发展模式付出破坏资源环境的代价,沿海地区在海洋经济走上发展快车道的同时,也面临着海洋环境污染严重、海洋资源过度开发等重大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超越西方以资本为中心、物质主义膨胀、先污染后治理的现代化发展道路,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建设新时代的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此,一方面,强化海洋经济发展的红线设定,统筹海洋资源开发与海洋生态保护问题,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走开发与保护并重、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并举的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道路。另一方面,必须守正创新,坚持绿色发展,创新海洋生态技术,大力发展海洋环保新技术,发展海洋数字经济,积极探索推广低碳、循环、可持续的海洋经济发展模式,并将海洋生态发展的红利不断向绿色航运、海洋生态农业、海洋生态工业、海洋生态旅游等产业转化,助推海洋产业实现转型升级,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强劲动能。
坚持陆海统筹,加强海洋生态环境治理
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建设海洋生态文明,必须依靠制度和法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海洋生态环境问题表现在海洋,根源却在陆地。海洋中80%的污染物都来自陆地,陆地的污染物入海总量已经超过了海洋的承载能力。因此,我们要加快转变“重陆轻海”“先污染后治理”的意识,在以下方面做出努力:
第一,统筹陆域与海域、海岸带和海岛、近海与远海的开发建设,杜绝陆地污染物盲目排入海洋,避免海洋成为“污水池”。构建陆海环境生态保护区,开展蓝色碳汇行动,守护海洋生物休养生息的空间和底线,推进实施岸线和滩涂湿地保护恢复、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等海洋生态保护工程。
第二,建立完善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以及对海洋资源需求的快速增加,海洋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从国家到地方全面建立海洋生态法治就显得更为重要。我国在1982年正式颁布海洋环境保护法,之后签署并加入《联合国海洋公约》,标志着我国海洋生态法制建设逐渐标准化和国际化。“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必须进一步加大海洋执法力度,严格海洋执法监督,探索推行跨部门海洋综合执法,加强对海洋生态重特大事故和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办力度。
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深化海洋生态保护国际合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人类居住的这个蓝色星球,不是被海洋分割成了各个孤岛,而是被海洋连结成了命运共同体,各国人民安危与共。”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体现了胸怀天下的宏大格局,从全新视角阐释了人类与海洋和谐共生的关系,为解决全球海洋生态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海洋是人类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共同家园,海洋生态环境问题是世界各国共同面对的难题,任何一个国家都无法置身事外、独善其身。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
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一是积极承担国际责任与义务,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发展蓝色伙伴关系,加强与相关国家和地区在海洋资源开发、海洋生态修复、海洋垃圾治理、海洋防灾减灾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提升我国在全球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引领力和话语权。二是把握“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契机,积极融入联合国“海洋十年”行动,深化与沿海国家在海洋环境监测和保护、科学研究和海上搜救等领域的合作,加强海洋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价。三是参与建设“冰上丝绸之路”,统筹推进南北极航道开发利用,开展极地地区的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加强旅游、科考等的全方位合作。四是同相关国家加强沟通与合作,共同打击海盗和海上恐怖主义,维护海上航行自由与通道安全,构建和平安宁的海洋环境。
《光明日报》(2023年07月19日 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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