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干部是否优秀谁说了算
近日,福建省发布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一则通知,对敢为争先、敢闯敢拼的干部给予切实激励,对特别优秀的干部给予破格晋升,这几套政策组合拳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党员领导干部应该逐级提拔,但对于特别优秀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者越级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此次,福建省“不拘一格用人才”的干部选拔政策,正是《条例》在地方执行层面的具体体现。
责任担当、作风过硬、善于作为、实绩突出,这些都是党和国家选拔干部看中的重要品行。但是,对于什么是“特别优秀”,如何定义“特别优秀”,能否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从而对干部的突出作为进行清晰评估,是政策能否落地的关键。
是否在本职领域内作出突出贡献,应该成为评价干部是否优秀的重要准绳。国家大量的政策和工作需要由基层负责执行落实,执行效果在很多时候成为政策能否顺利落地的关键原因。如何因地制宜,让上级政策以最贴合本地社会经济情况的方式落地生根,是对基层干部业务能力、治理智慧等综合素质的考验。很多地方干部长年扎根基层,在多个岗位上历练过,对地方情况及主管领域较为了解,同时兼具整体性思维,有能力带领地方响应国家战略,结合区域定位,发展本地重点产业。因此,能否创造性地执行上级政策,为地方带来显著的经济及社会效益,可以被纳入干部履职考核体系之中,成为衡量“特别优秀干部”的重要维度。
对基层干部来说,能否引领地方改革创新,也是重要的衡量指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持续深化改革,创造了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国速度”。地方的改革创新一直是中国发展的基础动力,也应成为评价干部担当作为的核心维度。基层干部的工作场域最接地气,接地气的改革最具生命力。推动改革不仅需要远见和智识,更需要勇气和胆识。特别是在一些存在懒政怠政、形式主义等错误风气的地方,重视从推动改革创新、引领地方发展等层面评价干部,是激发改革动力、涵养清朗政风的重要举措。
干部履职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深耕微改革、微创新,是干部日常治理能力和智慧的体现。这种微创新不仅有助于锻炼干部的行政韧性,也可以培养基层干部踏实肯干的工作作风。因此,组织部门可将其纳入干部考核体系,细化过程性考核颗粒度,记录干部的微创新成长日志,并以此作为培养锻炼基层干部的重要途径。
在评价改革创新上,可以多措并举,通过多个维度评价干部的综合绩效。优秀的改革推动者,不仅能以改革创新推动一地发展,更会总结提炼,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模式,在更广的范围内产生外溢效应。在横向维度,可考察基层干部负责推动的改革创新是否产生示范效应,引起其他地方的参观访问、学习借鉴。在纵向维度,可考察地方改革能否进入上级的决策视野,获得上级政府采纳,在辖区内推广改革模式,甚至作为改革典范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这些,都可以作为基层干部推动改革创新清晰可测的指标维度。
此外,健全干部晋升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多元绩效考核体系,是选拔“特别优秀干部”的制度保障。建立主观评价与客观评价相结合的评价体系,是目前较为通行的做法。单纯的主观评价较为模糊,难以反映干部的客观成绩;纯粹的客观评价又过于机械呆板,可能会遗漏一些难以量化的关键评价。如何将二者有机结合并平衡把握,是建立科学考核评价机制的难点。
多元考核主要指多主体考核,包括上下级、同级、不同部门间的评价,以及社会评价等多元主体评价。建立综合评价机制,可以更全面地反映干部的履职绩效。当然,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在锐意推进改革的过程中,可能会触及一些既得利益,出现一些杂音。这就需要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能有效识别并滤除杂音,呈现出干部履职的真实成绩。同时,要建立容错机制,消除“多干多错、不干不错”的错误观念,涵养敢闯敢拼、积极向上的改革精神,形成有利于孕育优秀干部的行政文化。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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