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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 513名前科劣迹人员被禁业

发布时间:2023-06-02 16:42:00来源: 中国青年报

  本报福州6月1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陈强)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福建省检察院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8-2022)》披露,为预防未成年人遭性侵,近年来福建省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开展入职查询59.9万余人次,513名前科劣迹人员被清退或不予录用。

  据悉,2018年至2022年,福建省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居前7位的分别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盗窃罪、抢劫罪,其中强奸犯罪和猥亵儿童犯罪人数占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34.5%,显示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仍然是侵害未成年人最突出犯罪。起诉侵害不满14周岁低龄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比逐年上升且超过一半。

  为进一步加强对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自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以来,福建省各地检察机关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工作机制,规范落实入职查询制度,动态查增量,从源头杜绝被禁业人员入职,定期分批查存量,对在岗在编人员进行摸排甄别,督促相关部门加强跟踪、及时清退不宜任职人员,确保相关行业或岗位人员素质过硬、德才兼备。全省共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开展入职查询59.9万余人次,对513名前科劣迹人员作出清退或不予录用等处理。

  2022年,福建省检察院会同省公安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涉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化办理及协同保护工作机制的意见》,要求各地检察机关对教职员工等负有特殊职责人群的性侵案件,每案倒查是否落实入职查询机制。各地检察机关要与公安机关建立线索通报、数据共享机制,明确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原则上均应提前介入。

  同时,福建省检察机关贯彻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最高法、最高检、教育部联合出台的《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根据犯罪情节和预防再犯需要,对实施性侵未成年犯罪的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提出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的量刑建议73人,均获法院采纳,提前将劣迹人员“拦在门外”。

(责编:常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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