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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考核“指挥棒” 压紧压实市长负责制

发布时间:2023-03-09 15:17:00来源: 光明网-《光明日报》

  “菜篮子”关系人民生活、关系农民致富,是保障群众安居乐业、经济平稳运行的民生大事。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压紧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日前,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菜篮子”食品管理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修订〈“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围绕此次修订,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司长唐珂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修订《实施细则》是在什么背景下开展的?有何重要意义?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稳价工作。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考核实施细则,对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等36个城市开展了两次考核。通过考核,市长主体责任得到较好落实,各城市“菜篮子”产品生产供给有效加强、流通体系持续完善、监管水平稳步提升、调控机制逐步健全。但考核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部分城市“菜篮子”产品生产基础不够牢固,物流设施存在短板,应急保供能力还需提高,特别是在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或疫情等突发事件影响下,个别城市出现“菜篮子”产品短期供给紧张、价格明显波动等情况,短板弱项亟待补齐,需要通过考核进一步推动“菜篮子”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适应形势发展,有必要修订《实施细则》,更好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督促指导城市强化稳产保供稳价工作,全面提升“菜篮子”产品生产供给、市场流通、质量安全监管、调控保障能力水平。

  “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是“指挥棒”,《实施细则》就是考核的“路线图”,对落实好“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具有重要意义。一是落实中央要求的重要举措。二是促进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有效途径。三是保障城乡居民吃鲜吃好的关键措施。四是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的有力支撑。

  :《实施细则》主要在哪些方面进行了修订?

  答:一是丰富优化考核指标。新增“人均菜地保有量”“设施蔬菜生产”等指标,提高蔬菜生产抗灾害、抗风险能力。新增对人均肉类产量的考核,引导城市提高肉类自给率。新增“种植养殖环节定量抽检”“市场销售使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率”“食用农产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等指标,强化产地、基层、种植养殖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守牢质量安全底线。新增对大中城市开展“菜篮子”产品供需平衡分析的考核,进一步加强分析预警工作。二是新增应急保供等考核条目。将“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机制单独作为考核条目,引导城市完善应急保供方案,建立应急保供品种清单、生产基地和运销主体名录,建立健全应急保供网络。新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政策落实”考核条目,推动提高运输效率。新增“‘菜篮子’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考核条目,引导提高产地环境质量。三是调整部分条目考核内容及方式。将“水产品产量”调整为“水产品养殖面积与产量”,增加对水产品养殖面积的考核。细化“菜篮子”产品储备考核,从储备制度、支持冷藏保鲜设施等建设、储备规模、贮藏设施维护等方面切入,全面加强储备工作。此外,在认真总结前两次考核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合并删减了部分一般性工作考核指标。

  问:修订后的《实施细则》主要有哪些特点?

  答:总的看,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更加系统全面。修订后的《实施细则》,考核内容更加充实完善。生产发展涵盖了种植、畜牧和渔业等产业,涉及耕地利用、设施农业、产品产量等内容,考虑了人口变化、城镇化发展等因素,全方位、多角度夯实生产基础;市场流通涵盖了批发、运输与零售等各环节,涉及总体规划、政策落实、市场建设、网点布局等内容,坚持“硬件”“软件”一起抓,做到流通全链条管理、全方位提效;质量安全监管涵盖了“菜篮子”产品从产到销各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涉及制度建设、工作落实、抽查检验等,坚持“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统筹兼顾了质量安全的过程监管、结果考评和能力建设;调控保障涵盖了管理体系、调控政策、价格运行、储备制度、信息监测、应急保供等多个方面,着力强化各部门的协作联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二是更加精准有效。修订后的《实施细则》,进一步聚焦问题短板,突出对“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和应急保供能力的考核,着重增加了相关指标设计、分值设定。紧盯耕地利用、种养规模、产量增长等基础性、关键性工作,优选核心性、牵引性考核指标,既看总体总量、发展基础,又看人均水平、进步幅度,引导城市大力发展“菜篮子”产品生产,提高自给水平。提高市民满意度分值,充分反映民意、体现民心,引导城市更加重视市民的直观感受和现实需求。三是更加科学客观。修订后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了定量考核的比例,能定量的均定量考核,能采用统计数据则不采用部门数据,不断提升考核科学性、权威性。同时,进一步优化评分方式,对肉类产量、“菜篮子”价格上涨幅度等定量指标采用分档计分方式考核,让考评结果分出梯队、拉开档次,确保考得科学、评得合理,推动“后进赶先进,先进更先进”。

  问:下一步将如何用好《实施细则》?

  答:修订《实施细则》是为了更好地组织开展“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督促指导各地落实好市长主体责任。今年,我们将从三方面重点抓好考核工作。一是组织开展考核。根据《“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农业农村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菜篮子”食品管理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照《实施细则》,对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等36个城市组织开展2021—2022年度“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评估各城市“菜篮子”稳产保供稳价情况,督促落实市长负责制,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二是用好考核结果。及时向各省区市人民政府通报考核结果,对发现的问题一对一反馈,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连续两次考核优秀城市予以表扬。三是健全完善机制。探索建立更加管用有效的考核奖惩机制,强化压力传导,激发创先争优积极性。

  总之,就是要通过“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督促引导各地各部门和各城市促进“菜篮子”产品生产稳步发展、流通有序顺畅、质量水平持续提升、调控保障精准有效,把“菜篮子”拎得更稳,让农民“钱袋子”装得更鼓。

(责编:常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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