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全国检察机关共开展监狱巡回检察4900余次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2月17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韩飏)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举行“创新深化巡回检察工作”主题新闻发布会。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介绍,巡回检察实施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开展监狱巡回检察4900余次,提出书面检察建议5200余件,提出纠正违法建议4100余件,通过监狱巡回检察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近190人。
陈国庆介绍,2018年以前,检察机关一直把派驻检察作为对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开展法律监督的主要方式。为了完善法律监督体制机制,最高检党组和张军检察长提出巡回检察制度改革,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予以确认。
从2018年5月试点以来,全国检察机关扎实推进监狱、看守所巡回检察,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巡回检察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发展轨道。
陈国庆表示,针对“纸面服刑”“提钱出狱”等顽瘴痼疾和监管改造等问题,自2020年起,最高检分5批组成16个巡回检察组开展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实现了参加、接受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的省份“全覆盖”。
2021年,为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最高检在20个省份部署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试点。2022年全面推行看守所巡回检察。最高检首次直接组织跨省看守所交叉巡回检察,涉及河北、湖南等4个省的相关看守所。全国检察机关共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2100余次,提出检察建议2400余件、纠正违法通知书4600余件,发现职务犯罪和违法违规问题线索250余件。
最高检同时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从2022年4月开始,全国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对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巡回检察,加强对交付执行、收监执行等重点环节的法律监督。
最高检第五检察厅副厅长刘福谦表示,检察机关要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法院的沟通协调,及时向同级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争取理解、重视和支持,建立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实现监管改造与检察监督工作的共同提升。
“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驻’的便利和‘巡’的优势,推动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双促进、双提升。”刘福谦称,检察机关将加强巡回检察信息化、科技化、数据化建设,形成大数据赋能长效机制,以巡回检察软件为抓手,聚焦监狱刑罚变更执行等重点案件,提升深挖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能力,提高办案效率。(最高检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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