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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放异物男生被开除,校纪顶格处理是正义的第一步

发布时间:2022-06-16 10:52:00来源: 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土土绒

  近日,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投放异物事件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据报道,6月12日,上外学生尹某某在学校图书馆向一女生咖啡杯中投放异物。该女生喝了一口后,察觉咖啡异样,将剩余咖啡倒掉,并向学校保卫部门报告。警方随后找到尹某某,其承认在女生咖啡杯中投放了半片牛磺酸泡腾片,该泡腾片系从网上购买。因尹某某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上海外国语大学于6月14日按程序给予尹某某开除学籍处分。同时,根据党规党纪,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目前,相关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但基本事实已经比较清楚。虽然尹某某所投放的异物牛磺酸泡腾片实际上并不具有所谓催情的效果,但在电商平台上,有名称为“情人迷”“情人媚”的商品,同时标注为牛磺酸泡腾片进行公开销售。换句话说,有人是将其当作催情药物购买的。而根据受害者的爆料,尹某某投放牛磺酸泡腾片后还尾随该女生,暗中观察她服用后的反应。综合来看,该男生有很大可能存在对女生实施不法侵害的意图。

  很多法律界人士分析认为,尽管没有对受害人造成事实上的伤害,但尹某某客观上实施了“投放药物”行为,属于犯罪中止或犯罪未遂。当然,他将受到何种法律惩罚,还有待司法机关进一步调查取证后依法给出公正的审判。

  由此,很多人或许会联想起深圳女生被下药事件。2020年7月,男子赵某约一名女生在餐厅吃饭,趁她离开时,赵某在水杯内“下药”。幸好店员发现异常并及时将杯子收走,随后还好心提醒并送她回家。然而,检察院在审查后对犯罪嫌疑人做出“存疑不捕”的决定。这是因为,一方面,本案的关键物证,水杯的药物被倒掉、水杯被清洗,直接物证已灭失;另一方面,现有证据难以认定嫌疑人有“意图违背女方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的主观故意。综合来看,达不到批准逮捕的证据标准。

  换句话说,要从法律上严惩“下药”“投放异物”者,并没有那么容易。司法是一项严肃严谨的工作,不管网上的民愤有多大,都应该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据事实和现有证据作出审判。

  但在此之前,鉴于投放异物的基本事实已经清楚,上外第一时间做出开除学籍的处分,就鲜明地表达了学校的态度:对任何违反校纪校规行为都给以严肃处理,坚决维护好校园健康、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网友们也纷纷点赞:“处理得干脆果断”“大快人心!”

  的确,“投放异物”虽然没造成实际伤害,但这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却很大。这一次是因为受害女生机警,以及所投的物品没有产生投放者“期待”的效果,但万一下次成功了呢?只要“投放异物”,就说明实施者有了不法之心,就有了侵害他人的可能。就像网友所说的,你就是投放维生素、投放糖果也不行啊。这类行径堪称恶劣,这些实施者堪称道德败坏。

  在上外官微上,有一条置顶微博,引用了《论语 述而》的句子——子曰:“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也就是说,一个人首先要有高远的志向和道德仁爱之心,然后才谈得上学习各项技能。在我国的教育体系中,德育始终是排在首位的。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对于道德败坏者,有再大的才能也不能选用。

  法治社会,法律是更具有广泛适用性和权威性的判断准绳。在上外开除学籍之后,仍然期待司法机关早日查清真相,依法严肃惩处不法者。这样,才能更好地震慑那些潜在的企图“投放异物”者。(土土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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