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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发布时间:2022-06-14 16:28:00来源: 解放日报

  作者:姜文宁(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上海市知识竞争力与区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经过改革开放的快速发展,中国的综合国力大大提高。与此同时,传统上依靠要素驱动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日渐乏力,创新驱动正在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源泉。

  在创新驱动这一国家战略指引下,中国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取得长足进展,科技投入和产出增长迅速,重大成果不断涌现。但在跨越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上,还有必要进一步重视技术转移人才的数量和质量问题。

  一种高附加值的工作

  技术转移人才是具有对技术成果商业价值判断能力,寻找潜在的成果购买方或者为不断成熟的技术研究推进过程寻找潜在的资金投入方、其他合作方,以及为相关各方牵线搭桥,最终实现技术成果产业化的专业人员。

  2017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部署构建符合科技创新规律、技术转移规律和产业发展规律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强调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加强技术供需对接,优化要素配置,完善政策环境,发挥技术转移对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在这一方案中,技术转移人才具体包括技术转移管理人员、技术经纪人和技术经理人等类型。相关人才是一种不但擅长经营管理,而且具有敏锐市场意识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不仅了解市场信息和掌握渠道,而且在科技成果和资金对接上拥有丰富专业知识,还具有对科技成果和项目进行策划、包装、推广和跟踪的能力。

  在市场经济国家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技术转移人才是技术创新体系中的关键人才,主要分布在两大服务领域:

  一是为技术转移或技术中介机构服务。由于技术转移工作的复杂性,技术中介机构对技术转移人才的门槛要求一般较高,通常由市场营销、专业技术、法律专长和有大型企业工作经历的人组成,具有复合型人才的背景。

  活跃于这些技术中介机构的技术经纪人,大都具有理、工、商、法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专业特长,相当一部分人拥有博士学位。

  比如,美国和以色列就有一批技术转移机构,在市场上广泛寻找既懂技术又懂市场的技术经理人,聘用后再进行一系列强化培训,以便他们能够尽快适应技术转移相关工作。

  由于技术转移是一种高附加值的工作,技术转移人才的收入也相对较高。

  比如,成立于1949年的德国弗劳恩霍夫协会,在德国有74个分支机构,近15000名专业人员,每年为3000多家企业客户完成约10000项科研开发项目,年经费逾21亿欧元。

  又如,成立于1970年的斯坦福技术许可办公室,每年受理科研人员完成的技术发明约500件。通过评估,对其中约50%的申请专利进行保护。同时,每年对外签署许可协议100多件。这一机构的高效工作,对斯坦福成为硅谷的“创新心脏”可以说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是为高校或科研机构服务。这类技术转移人才一部分由高校或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转岗而来,但工作重心逐渐转向科技项目的市场化运作。对他们的激励,主要通过其在市场上实现的技术转移价值来体现,包括可以获得薪水以外的专利转让分成,甚至股权激励等。

  相当长一个时期里,我国的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和使用没有得到特别重视,影响到了科技创新体系的整体运转和效率。在一些企业、高校或者科研机构中,技术转移人才一度处于比较尴尬的地位。

  现实中,我们也没有类似于美国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欧洲创新转移中心、德国创新市场、日本的技术转移机构那样知名的技术转移企业或中介机构。

  不仅如此,中国的技术转移人才在相关企业中一般处于边缘地带。这显然难以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使命感。在高校和科研机构中,技术转移人才同样是“夹缝中求生存”,既无法直接评定职称,在经济收入上也处于相对弱势地位。

  究其原因有三:一是科技成果转化的价值没有得到全社会的充分认可,二是技术转移专业化程度不够高,三是对技术转移人才的培养不够重视。

  连接科学家与企业家

  在整个科技创新体系中,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商业应用以实现其市场价值,往往需要经历一个复杂的过程。技术转移人才在跨越这“最后一公里”中扮演着非常关键的角色。

  现实中,一方面大量科技成果被束之高阁,“养在深闺人未识”;另一方面,市场对技术极端渴求,找不到适用的先进技术。要改变这一信息不对称的局面、切实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加大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和使用是一个重要抓手。

  第一,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提高技术转移人才的职业荣誉感和全社会价值认同。

  要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强化信息共享和精准对接,营造有利于技术转移的社会氛围。

  要充分肯定技术转移工作在科技创新方面和经济发展方面的贡献,逐步形成对其价值评估的行业规范,建立多层次激励体系,助推技术转移人才脱颖而出。

  在高校和科研机构,应探索建立涉及技术转移人才的技术职称评定标准,如技术转移系列高级工程师、技术转移系列高级评估师、技术转移系列研究员等,并划定专门的比例予以落实。

  要创新激励措施,通过各种途径提升技术转移人才的薪酬待遇。除了工资以外,可以探索在成功实现的技术转移项目或成果中划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对相关人才的股权激励。

  在技术转移专业机构或企业内部,应积极完善技术经纪(经理)人制度,通过专业化、高端化和职业化等举措提升对技术转移人才的支持力度。

  第二,建立完善技术转移复合型专业人才培养体系。

  2021年,在国家发改委和教育部支持下,国内首个“技术转移”专业硕士学位点在上海建立。这一技术转移专业硕士的培养方案强调对相关经济金融政策、法律法规的认知,对创新技术前沿的了解,以及对市场真实需求、未来产业发展趋势的把握与判断,要求对资本运作有深入理解、熟练运用各类金融产品及服务。可以说,最重要的是具备整合不同领域专业知识的能力,以及团队组织管理能力和领导力。

  因此,在学员选拔方面,尤其注重理工科知识背景的生源,优先录取具备科创型企业、金融机构、高校和科研院所、政府科技管理部门与技术转移相关工作经验的学员。在培养目标上,注重以符合社会需求的实践性成果作为毕业考核目标,提高人才培养的实务性。

  2022年,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也开始招收技术转移专业硕士。建议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在全国更多高校予以推广,进一步壮大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不断完善多层次的技术转移人才发展机制。

  第三,培育一批重点技术转移专业机构或平台。

  为了改变技术转移人才分散于各类企业、机构的局面,有必要采取特殊政策扶持和培育一批具有品牌效应的技术转移专业机构或平台。

  在政策上,可以优先认定其为高新技术企业并适用优惠税率;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上,允许其将科技成果转化环节的所有支出计入扣除基数;在市场准入方面,进一步打破条块分割,积极建立全国性、区域性的技术转移专业市场,为技术转移专业机构或企业建立良好的市场环境。

  第四,以产业链、技术链与价值链融合理论为依托,进一步搭建完善技术转移的价格形成机制。

  长期以来,技术转移工作在技术创新体系中的价值没有得到公正认可。比如,技术创新的学术价值往往归于前端的科学家,后端通常归于企业家。下一步,要建立有效的、全国统一的技术转移市场,让技术转移的价值形成由市场发挥决定作用。

  让产业链与技术链有效融合,是技术转移工作的内在使命与社会价值。这恰恰体现了技术转移人才的价值。真正优秀的技术转移人才理应像优秀的科学家、优秀的企业家那样得到全社会的认可。

  只有这样,才能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体制健全、运行高效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推动科技成果的扩散、流动、共享、应用更加顺畅,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责编: 常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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