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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史书“叙事”传统与风格值得关注

发布时间:2022-04-18 14:00:00来源: 光明网-《光明日报》

  作者:瞿林东(北京师范大学资深教授)

  朱露川著《中国古代史书叙事的风格——从“班荀二体”到“范袁二家”》是一本部帙不大的著作,但从其所论述的内容来看,这是当代史学界非常需要的一本学术论著。主要原因如下:

  第一,近几年来,学术界、理论界都在讨论“三大体系”建设,发表了许多很有启发意义的文章,大家都得到了提高。但从史学领域来看,从“三大体系”建设的思路出发,结合某一学术领域撰写出一部学术专著,而把“三大体系”建设落到实处的学术成果,并不多见。本书在这方面作出了艰苦的努力,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指导,根据中国历史学科发展的需要,就史学理论与史学史领域关于史书叙事问题,深入阐述了中国古代史书叙事的风格,并自觉地在论述中进行实践探索。

  我们知道,推进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从学科体系的全局来看,它是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国家利益的需要而形成的合理的学科门类,是全局性的、整体性的,具有现实性和前瞻性,需要在稳定和变动的有机统一中辩证发展。学术体系是“三大体系”的中间环节,学科的性质和任务规定并引导着学术体系建设,其中以各学术领域的理论体系最为重要。话语体系则是学术前沿之活力的呈现,这是因为,学术理论指导下的某一具体研究成果,需要通过与这一理论体系相联系的话语体系传播于社会,从而实现学科的任务和目标,实现某一学术领域的话语权及社会价值。

  20世纪以来的中国史学史研究之最重要的启示是:唯物史观与中国史学实际相结合,是历史学理论体系建设的正确路径。细察本书的撰述要旨,正是在这个指导思想和逻辑关系中实现的。所不同的是,作者为了提醒读者更多地关注话语体系问题,故特意首先论及话语体系问题,以有关话语体系的“概念群”开篇并使之贯穿于全书之中,这就抓住了关键,因为概念是反映事物之一般的、本质的特征,由概念入手讨论问题,势必围绕此问题的一般特征而不会游离他向。由此推及研究中国史学史上的其他问题如史学功用问题、史学批评问题、史家修养问题等,也都可以采用这一思路和方法进行研究。

  第二,本书以史书叙事为题,显然与这些年来,“叙事”成为学术界的“热门”话题相关,也可以说是受到这一“热门”话题的启发和激励。一则是关于“叙事”的讨论,许多都是响应国外学者提出的论点与阐述;二则是参与这一讨论的学者,大多是从文学角度出发,而史学工作者参与讨论者较少,这与中国史学在“叙事”方面的丰富遗产形成鲜明的反差。从上述情况得到的结论是:史学工作者有责任阐述中国史学“叙事”的成就与传统,特点与风格,以推进关于“叙事”的讨论和研究。

  此外,我以为作者在研究对象上的选择是恰当和果断的。中国史学遗产异常丰富,研究中国史书叙事问题,该从何谈起?首先是不可空论,因为空论不能说明事物本身;其次也不可泛论,因为泛泛而论难以深入,不易把问题说清楚。再者是不可就事论事,因为就事论事难以上升到理论认识。选定“两汉书”和“两汉纪”作为研究对象,用以阐述中国史书的叙事风格,是因为这四部史书在史学史上本有联系,作者借用“述者相效”四个字揭示出这种联系。而唐代史学批评家刘知幾对这四部书曾作出评论,即所谓“班荀二体”“范袁二家”,表明了这四部书的史学地位是有代表性的。更重要的是,这四部书记述的内容是两个盛大的王朝即西汉和东汉的历史,内容丰富,起伏跌宕,在历史演进和历史撰述上,都有突出的代表性。总起来看,作者在这方面的思考和选择,为其展开论述、深入发掘以至于理论概括,提供了极好的研究对象。

  本书的旨趣,是揭示中国史书叙事的风格,即第三、四、五、六等章所论,概括说来,就是书事、写人、审美和用意的要旨及相互间的辩证关系。

  关于书事。这是讨论史书叙事的第一位重要问题。作者强调中国史书叙事之“事”的历史品格,即“其文直”“其事核”。史书中的“事”,是历史撰述得以成立的基础。但是并非所有具备“其文直”“其事核”的“事”都可以成为史书叙事的对象,这取决于史家在“采撰”和“载文”上的抉择,而关注于“国之大事”,以及“包举一代”“存其大体”的叙事要求,显示了王朝史叙事的重点所在。总之,一是真实之事,二是国之大事。这样的“事”,后人读来,其中得失之故,自会受到震撼和启示,产生“彰往察来”的教育作用。

  关于写人。中国史学有人本主义传统。历史是由人创造的,人本主义传统突出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和地位。这就是为什么史书叙事一定要写人。诚如作者所论:历史研究,应当把“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写出来。在这个方面,中国史学有悠久的历史,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这与历史理论领域有关人在历史进程中之作用的认识密切相关。

  历史记载中的人,是曾经在历史过程中活生生的人,故史学家不能如小说叙事般任意虚构人的角色或人的行为。尽管如此,在具体的叙事结构中,史学家仍可有所发挥,根据撰述主旨,重点纳入某些材料,突出叙述某些事迹,以表明人在历史中的作用。

  由此可见,作者所论述的类编纂法,本质上是在说明历史学家对社会中的人进行观察进而把人写入史书的过程。在这里,方法只是认识和思考的外在表现罢了,而方法运用所造成的史学形式上的特点,背后是中国社会的特征。可以这样说,中国史书叙事,任何时候都不会缺少人的位置,古老的“天人关系”的讨论就表明了这一点,只是人的位置越来越受到叙事者的重视罢了。

  关于审美。中国史学家在一千多年前就提出了史书叙事之美的见解。唐代史学批评家刘知幾提出“史之称美者,以叙事为先”,“国史之美者,以叙事为工”。对于治中国史学的人来说,这些论断已为大家所熟悉。本书从这些基本的论点出发,而又重点揭示出刘知幾论史书叙事审美的不同层次,这是已往不曾见到的论析。本书以专章讨论中国史书叙事的审美观念及其形成路径,阐发了中国史学的一个优良传统,而且极具现实意义,当代史学工作者可以在这方面提高修养,改进文风。

  关于用意,这里是说叙事者的主体意识。在史书叙事活动中,不论是“书事”“写人”还是“审美”,都与史学家主体意识密切相关,都是史学家之“用意”诉求的反映。这种“意”的诉求,不论是事实判断,还是价值判断,都是史学家的观念和立场的反映。从今人的研究来看,人们不能否认史学家的观念、立场对其叙事的影响。甚至可以这样说,史学家的观念、立场,是史书叙事的灵魂所在。司马迁重视“好学深思,心知其意”(《史记·五帝本纪》后论)。范晔称:“常谓情志所托,故当以意为主,以文传意。”(《狱中与诸甥侄书》)章学诚自称:“刘言史法,吾言史意。”(《章学诚遗书·家书二》)这些贯穿于史书叙事中的史家“用意”,最集中地反映出中国史书叙事的风格。

  本书作者对以上几个方面作了这样的概括:重“事”、主“人”、审“美”与用“意”的结合及其辩证关系,是中国史书叙事风格的展现。

  说到“风格”,我们还可以做这样的表述:以中国史学固有的概念与话语体系,讨论中国史学发展中的史书叙事的实际,力图从具体的研究中,概括出有关的理论认识并揭示出其中的内在规律。这或许就是读者从本书中品味到的风格。

    (本文系作者为《中国古代史书叙事的风格——从“班荀二体”到“范袁二家”》所作序,刊发时有删改)

(责编: 常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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