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博物馆 最高补贴2000万元
中新网海口3月29日电 (记者 张茜翼)《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海南省促进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近日发布,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博物馆,优先发展能够丰富海南博物馆门类、体现区域特色、行业特性以及民族(民俗)文化的各类非国有博物馆,海南将在土地供应、场馆扶持和资金支持等方面给予保障,新建、改扩建非国有博物馆最高补贴2000万元。
在海南省新闻办公室29日举行的发布会上,海南省旅文厅副厅长宁虹雯介绍,目前,海南省现有备案博物馆38个,其中国有博物馆18个,行业博物馆2个,非国有博物馆18个。非国有博物馆在促进民间文物的收藏、保护,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发挥积极推动作用,但也存在非国有博物馆普遍体量小、特色不足等问题。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博物馆,鼓励社会资源向文物文化领域聚集,将助力海南自贸港和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
《意见》分别从土地供应、场馆扶持、资金补贴、鼓励非国有博物馆全产业链发展、提升展陈质量、落实对口帮扶和推动非国有博物馆集群发展等方面强化对非国有博物馆的扶持。
根据《意见》,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属于非营利性项目的,可按照国家划拨用地目录采取划拨或协议出让、作价出资、招拍挂等方式供地。鼓励利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农村集体土地进行非国有博物馆建设。在符合保护、修缮和建设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各市县利用古村落、古建筑、景点景区集中设立非国有博物馆。
海南对于兴办博物馆将给予建设补贴,新建、改扩建非国有博物馆出资在2000万元及以上,经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海南省相关建设标准认定,符合开放条件的,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出资总额5%的一次性项目建设补贴,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对在非国有博物馆运行评估工作中,被评定为国家三级、二级、一级博物馆的非国有博物馆,分别给予一次性补贴8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
海南鼓励非国有博物馆举办面向全球的临时展览、全国性展览和世界性巡展,鼓励非国有博物馆引进境外专题展览。支持非国有博物馆采取合作、授权、独立开发等方式进行文化创意产品开发,面向社会提供知识产权许可服务。
《意见》提出,用足海南自贸港优惠政策,支持集群内集聚国内外知名拍卖行,评估鉴定、物流仓储服务、艺术投资、保险金融等服务机构,打造全链条一站式综合体。
发布会介绍,接下来,海南将做好非国有博物馆登记备案工作。非国有博物馆实行属地管理。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是非国有博物馆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非国有博物馆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对非国有博物馆实施年度检查;对非国有博物馆违反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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