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西藏网 > 即时新闻 > 文化

陈萌山委员:“一分钱”的小账 关乎粮食安全的大事

发布时间:2022-03-08 11:27:00来源: 中国青年报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业科学院原党组书记、国家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主任陈萌山算了一笔账,账虽小,却是关乎粮食安全的大事。

  两会前,陈萌山走访调研发现,很多主产区粮食加工企业面临较大经营压力,他们普遍希望国家出台扶持政策,将企业用电由“工业用电计价”调整为“农业用电计价”。一旦调整,每斤粮食加工成本可降低1分钱。

  别小看这“1分钱”,陈萌山估算,这一调整可以帮助企业增加10%的利润。更重要的是,通过用电政策引导,可有效推动粮食内循环,提高产业收益,繁荣产地经济。

  于是,他根据调研情况,撰写了一份将产地粮食加工企业用电调整为农业用电计价的提案。

  在接受中青报·中青网记者采访时,陈萌山细谈了“降低1分钱”背后的4个好处:

  一是调动地方抓粮积极性。他说,主产区大力发展粮食生产,也承受较大的机会成本。扶持粮食加工产业发展,有利于搭建粮食安全与县域经济贯通的桥梁,提振县域经济,推动主产区重农抓粮。

  二是促进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缩小城乡差距。在主产区以粮食加工业带动地方经济,引导资本投向产业建设,引导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可以就地解决农民非农就业,增加农民非农收入。

  三是减少原粮运输损耗带来的资源环境压力。陈萌山在这方面又算了一笔小账:我国粮食每年物流总量达4.8亿吨,跨省长距离物流量高达2.3亿吨。但运输方式和设施落后,“四散化”比例低于10%,在粮食物流发达的东北也只有30%,进库转运频繁拆装包,损失率超过5%。

  “就地发展粮食加工,可以减少原粮长距离运输带来的数量损失、质量损失、营养损失,减少碳排放。”陈萌山说。

  四是实实在在的暖心之举。他说,当前经济形势下,大米、面粉等主食价格疲软,粮食加工企业经营比较困难。对薄利多销的粮食加工行业而言,享受农业用电待遇,每斤减少1分钱加工成本,能给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优惠。

  “粮食是国家最重要的农产品,也是主产区的重要资源产品。把粮食附加值更多地留在主产地,是提升粮食产业竞争力、促进粮食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途径。”陈萌山就此提出一些具体建议。

  首先是分品种调整加工用电价格,聚焦稻谷、小麦和马铃薯。

  陈萌山说,稻谷和小麦是我国传统口粮,关系着最基本的饭碗问题,是危机情境下食物供应的必保内容,必须放在前面考虑。

  他还给出一组数据:马铃薯含水量高达80%,远距离大规模运输的主要是水分,运输效率低,且损耗高达5%。尤其在全国已经脱贫的592个原扶贫工作重点县中,有相当数量的县是马铃薯主产县,马铃薯是防止返贫的重要农产品。

  “优先支持三类粮食加工用电,可缓解原粮加工成本上行、利润不断压缩的难题,降低加工成本。”陈萌山说。

  其次是分区域调整加工用电价格,聚焦粮食主产区加工产业。

  陈萌山说,通过划分支持区域,有针对性地支持粮食主产区,能促进主产区将生产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提升产业竞争力。

  他根据公开数据分析,东北3省、长江中下游6省大米加工产能合计占比八成,黄淮海6省小麦产能占比八成。马铃薯的6个产区产量占全国的65%。

  “如果将上述主产区加工用电转为农业用电,将给主产区稻麦加工降低成本56亿元、马铃薯淀粉加工降低成本5200万元。”陈萌山说。

  第三是分用途调整加工用电价格,聚焦两大口粮食用加工。

  “口粮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其食用部分消费直接关乎人民生存和健康,涉及最基本的民生保障。”陈萌山说,稻谷和小麦中口粮用途消费占总消费的80%以上,口粮加工改为农用电计价可为主产区降低44.8亿元成本。

  在他看来,对这部分粮食加工进行用电支持,可以有效缓解“稻强米弱、麦强面弱”的困境,稳住关键的粮食加工产能,确保供应稳定。

  最后是分对象调整加工用电价格,聚焦县域内、有一定带动效应的粮食加工企业。

  陈萌山建议以打造粮食产业集群、粮食产业强镇为契机,支持生在农村、长在县域的粮食加工企业。发展壮大县域粮食产业,促进资源要素向县域聚集,激活一方经济。

  这一考虑也并非拍脑袋,他继续给记者摆出了数据:2021年国家电网全年营收2.67万亿元,如在稻麦主产区和主要马铃薯产区实施粮食加工用电“工”改“农”,降低用电费用45.3亿元,仅占全年营收的0.17%。

  陈萌山说,要从耕地保护、品种结构、经营机制和科技支撑等方面多点发力,实现稳产保供、绿色高质、增收增效。特别是要在粮食主产区等重点地区、大豆油料等紧缺品种和产销衔接的关键环节上,落实硬措施,确保产得出、供得上,牢牢端稳中国饭碗,掌握发展应变的主动权。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邱晨辉 来源:中国青年报

(责编: 常邦丽)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或“中国西藏网文”的所有作品,版权归高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