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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话语的重要创新

发布时间:2022-02-07 15:59:00来源: 学习时报

  作者:戴小明〔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全国党校(行政学院)教师进修学院院长、教授〕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要加强法治理论研究和宣传,加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话语是思想智慧和价值情感的表达,话语塑造理论,理论依托话语;话语体系承载、蕴含特定思想价值观念,奠基思想理论逻辑,系统展示理论内在思想活力,是理论创新成果的集中体现;在人类思想理论的历史长河中,任何的理论、学说,离不开话语的言说,离不开话语体系的概括、支撑,而任何一种伟大理论的话语体系都有其独特品性和风格。

  法治话语是法治理论和知识的表现形式,法治理论是法治话语的基本内核,立场鲜明、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缜密的话语体系是成熟法治理论的重要标志。习近平法治思想继承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赓续中华优秀法文化基因、借鉴吸收人类法治文明有益成果,在新时代波澜壮阔的治国理政伟大实践中应运而生,并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不断创新发展,顺应时代要求、体现时代精神、回答时代之问,赋予中华法治文明崭新内涵,是中华法文化和法治精神的时代精华,是当今时代最鲜活的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展现了非凡的话语魅力和思想伟力。

  习近平法治思想站立时代潮头、立足中国大地、传承文化根脉,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法治基本原理同中国法治建设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消化、吸收域外法治文明养分,海纳百川、汲古润今。遵循中国语言逻辑,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创新中国法治话语叙述、阐释方式,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话语体系,用中国法治话语总结中国法治经验,用中国法治理论引领中国法治实践,用中国法治实践升华中国法治理论,提出一系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新概念、新范畴、新论断。深刻阐明全面依法治国若干重大关系,形成系统科学的法治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新发展新飞跃,成功开创了中国法治话语对中国法治和世界法治的主流叙事,为有效消解西方法治话语霸权,尤其是从根本上消除在一段时期里自由主义法治理论的消极影响,凝聚中国法治力量,增强中国法治自信,打造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法治话语体系作出重大原创性贡献。牢牢把握法治意识形态的话语权、主动权和主导权,法治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发生全局性、根本性转变,有力提升了中国法治在世界法治舞台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法治话语体系是法治理论和知识体系的高度凝练,是法治思想、理论、知识、文化以及语言与思维的集中阐发。习近平法治思想用生动质朴的语言、准确精辟的概括,思良法、谋善治,凝结了以“十一个坚持”为核心要义的理论体系,高屋建瓴、举旗定向,高瞻远瞩、审时度势,充满中国智慧,系统阐述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战略部署,深入解答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其系列原创性法治话语、全新的法治话语体系,主要贯穿、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在政治方向上明确,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刻回答了全面依法治国由谁领导、为了谁、依靠谁和走什么道路等大是大非问题,指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前进方向。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体系建设全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

  二是在战略地位上明确,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刻回答了为什么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指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定位。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实践中,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提高全面依法治国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是在工作布局上明确,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刻回答了全面依法治国如何谋篇布局的问题,指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战略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统筹推进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把推进全民守法作为基础工程,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是在主要任务上明确,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深刻回答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问题,指明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安排。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加快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动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五是在队伍保障上明确,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深刻回答了全面依法治国的专业化法治队伍建设路径,指明全面依法治国的人才支撑和“关键少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先要把专门队伍建设好,完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等法律服务队伍,深化执法司法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要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方法,深刻揭示了法和法治要义,以及党和法、政治和法治、政策和法律、德治和法治、改革和法治、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现代化和法治化等重大关系。这些重点表述包括:法律是什么?最形象的说法就是准绳;用法律的准绳去衡量、规范、引导社会生活,这就是法治;守法律、重程序,这是法治的第一位要求。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所谓“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国家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相辅相成、相伴而生。坚持依法治国必先依规治党,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发挥依规治党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政治保障作用,形成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相辅相成的格局。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系列原创性话语,坚持政治性与学理性相结合、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统一、开放性与主体性相衔接,有深度、有高度、有温度、有态度,特别是创立以“十一个坚持”为主体架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话语体系、理论精髓,守正创新、融通古今,胸怀天下、引领世界,循规律、明大道,接地气、贴民心,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推动新时代中国法治话语实现整体性全面重塑,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健全,法治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发挥,党运用法治方式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显著增强。

(责编: 常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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